进出境船舶代理(外贸船舶代理)
发布时间:2024-07-12阅读次数:25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为什么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呢

因为代理可以用自己名义,向船公司订舱,同时,在卸货港,寻找国内子公司/合作公司,指定为收货人,这样做对代理企业的好处是,可以保护实际收发货厂的信息,船公司/船代看不到实际收发货人。同时,代理企业签发货代提单给真实收发货人,所谓的HBL (HOUSE BILL)。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需要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以便成为合法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即便某些单位未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但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这些单位同样被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定义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代业务。

是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帮助其代理报关的企业。报关单位必须是“境内法人或组织”,能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解说一下报关单位的类型。海关法将报关单位划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管理,促进国际贸易便利,保障国际贸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出境运输工具驶离后,由场所经营人或理货部门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海关舱单系统根据出口理货报告电子数据核销原始舱单电子数据。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传输时限、填制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水空运舱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海关对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的管理,提高通关效率,便利企业办理海关手续,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舱单电子数据指运输工具代理人按照海关要求的格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的方式向海关传输的海运和空运载货清单数据。

一般报关的数据到跟预配舱单的数据一致的情况下,报关需要用到舱单。订舱后会放箱单下来,报关行拿到箱单数据(船名/航次/箱封号)就可以报关了,当然箱单数据(船名/航次/箱封号)要跟预配一致。海运舱单是指进出境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递交的真实、准确反映运输工具所载货物情况的纸质载货清单。

运营人应当在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的专门监管场所内设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专用场地、仓库和设备。对进出境快件专门监管场所的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第十五条 进出境快件通关应当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内进行,如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进行的,需事先征得所在地海关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