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船舶管理条例解读(旅游船归哪个部门管理)
发布时间:2024-07-22阅读次数:19

求景区游船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自治州旅游景区管理,合理开发保护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州旅游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的资源管理和利用是条例的重要部分。首先,当地政府需依据规划,合理开发和改善设施,如提升交通和游览服务(第二十四条)。市、县管理机构需设立标准化的景区标识,确保游客导航和安全(第二十五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旅游业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从事旅游经营和主要为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服务的行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子河景区管理, 建设生态园林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太子河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旅游活动、从事旅游经营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条例》和本细则。第三条 从事旅游经营是指经营者以旅游的名义招徕、接待旅游者,并为旅游者提供有偿服务的经营行为。

第十一条 建设旅游景区、饭店、游乐场、游船、旅游索道等旅游项目,应当征求旅游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方可按照有关规定报批。第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饭店,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经营活动,为旅游者提供食宿等服务的宾馆、酒店、度假村、招待所等。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优化水路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为了有效管理老旧运输船舶,优化水路运力结构,提升船舶技术水平,并确保水路运输安全,促进该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规定适用于持有中国国籍,在水路领域运营的海船和河船。对于本规定的术语定义,船龄指自船舶建造完成至当前的年份。

老旧运输船舶的营运管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有责任加强船舶的跟踪管理,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养护检查,确保电气装置的绝缘性能。在改变老旧运输船舶的用途或航区时,必须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评估船舶的安全性能和载重限制。

关于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交通部所有,具体可在第四十条中找到。本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替代2001年4月9日发布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2号),这一旧规定将被废止,详情见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