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管理复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船舶安全管理复查,最主要涉及到的内容是在安全管理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隐患部分,必须要清晰的书写出来,然后再加以有效的措施规范性操作,这些都是所涉及到的内容。
对停航船舶的锚泊申请严格把关,核实船舶的配员情况,检查职守人员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安排、船舶关键设备的情况、应急反应计划和演习,确认特殊情况下公司能否及时派其他船员上船职守、了解公司对停航船舶的特殊管理。同时将停航船舶情况进行备案,如有必要时,做停航前安全检查,充分保证船舶处于安全状态。
定期监督检查每3个月进行一次,检查内容涵盖滚装船舶的重要安全设备状态、配员、装载情况、经营人的安全管理、安全应急措施以及船长和船员的应急应变能力。如果发现安全隐患,海事机构会要求立即或限时消除,并可能采取强制性停航、改航或禁止离港等措施。
可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等法规规定,接受专项安全检查的船舶,应在开航前纠正缺陷并复查合格后方可开航。